厦门一商铺擅自用斐乐商标,因涉嫌侵权被查处
近日,厦门有一家从事运动品牌箱包经营的商铺,在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斐乐”商标,因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被立案调查。
厦门江头市场监管所收到举报,那个商铺处在嘉禾路某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此地位于辖区内中心繁华区域,是人流密集的地方,影响范围广泛,商标近似程度很高,消费者去识别它的难度极大,给消费环境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执法人员快速展开行动,经执法人员在现场认真细致比对,得出初步鉴定结果,该商铺存在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涉案商品68件,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扣押并开展立案调查。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向经营者传达了有关商标注册、运用、保护以及管理的相关知识,责令其立刻停止商标侵权商品的销售行为。
江头市场监管所宣称,会持续开展针对容易出现侵权风险点的日常巡查事务,不断加大打击从事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物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径的力度,对营商环境予以优化,更妥善地维护权利人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